尊敬的市长先生,宁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摄像和仪示带有欺骗性质,他们在新人办完手续后,借口去发证,到二楼对新人进行摄像和做仪式,并且把摄像内容制出光碟来,要求新人交取一百多元的费用,才发结婚证,但此事都没有经过新人同意,也不知道要收费,他们私自进行的,并且在大厅没有介绍有这一项职能,更没有标明项目价格,些举带有欺骗性,别新人自带的标准结婚证相他们不同意使用,硬要新人在他们那照像,并收取四十多元的照相费,整个一百多元收费没有开收据,请问这是否合法?
您好,您所提问题我们以咨询宁乡县婚姻登记中心。现答复如下:
婚姻登记只收取工本费9元/对。但婚姻登记中心里的照相、摄像属于市场服务、自愿消费。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介绍,同时,登记中心张贴了相关告示。如您不愿意接受服务,可提前拒绝。谢谢您对长沙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的关注,您的意见是对我们的鞭策,值得我们思考,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争取使广大市民满意.希望您继续关注和信赖长沙门户网站‘市长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