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政府主持处理中山商业广场即将停业
租赁户受蒙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报告
尊敬的市、区及行业主管领导:
我们是中山商业广场(位于长沙市中山路原中山路百货大楼位置)的租赁户,共73户,租赁商铺100个、岛柜2个,共有业主及雇工约300余人。其中相当部分人员或是下岗失业(再就业),或是家境困难有病人。因出租方长沙中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畅公司)背信弃义,突然通知不再继续出租中山商业广场的商铺和岛柜,要求我们必须于2011年9月8日21点之前清空,否则不但不退还我们的保证金,还威胁我们一切后果自负。我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与中畅公司协商不成,并且中畅公司工作人员态度粗暴,拒绝协商,还打出”全场洗货”、“商场改造装修8月5至9月5日止”的广告,扰乱市场,企图逼迫我们接受该公司的无良清退方案。现请求政府主持协调处理。
一、事件的成因和基本情况:
约2000年间,中山商业集团将其所有的原中山路百货大楼场地租赁给了中畅公司,用于举办服装、服饰市场。中畅公司再将场地分割为商铺、柜台等形式出租给上百个商户进行经营。该商业广场稳定经营多年,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习惯消费群体,解决约300余人的就业问题,同时也是当地稳定的税收来源。长期以来,中畅公司对中山商业的广场的管理一直采取一年一签租赁合同,长期稳定续租的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也是长沙市市场管理方多年延用的一种方式,包括四维商场、女人街等处均是如此。对此种管理方式租赁户一直不满,因为短期租约对租赁商铺的经营业主是十分不利的。但是由于市场管理方的强势和霸道,绝不提供长期租约,因此租赁户也只得委屈求全。好在十余年来,各个市场的管理方与租赁户在租约问题基本相安无事,因为市场管理方基本都会信守承诺如期续租。
时至2010年8月,中畅公司按照经营惯例重新与租赁户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到2011年9月5日。同时还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提高了租金及其他费用标准。由于2010年8月20日至9月5日间对中山商业广场的外立面和室内地面进行装修,并同时动员当时的租赁户对各自的店面、柜台再次进行装饰装修。
由于对租期担忧的长期存在,在2010年8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对店面进行装饰装修前,租赁户就曾集体询问过中畅公司是否能够长期经营。得到中畅公司的口头答复是可以继续长期经营,租赁户可以放心进行投入。在其后的商铺经营业主转换过程中,新进的租赁户也曾向中畅公司提出同样地问题,并得到同样地答复。
2011年2月25日友阿集团兼并中山集团,中山商业广场易主。至2011年8月2日中畅公司突然书面通知全体租赁户,要求严格履行2011年9月5日租赁合同到期的约定,并要求在9月8日清空,否则后果自负。
面对突然而至的停业,全体租赁户措手不及。这其中包括的问题有,大额装饰装修投资没有收回,一旦停业就立即成为损失;没有时间改变经营项目,或者另外寻找经营场地,将丧失今年秋冬季的经营机会,即形成夏季商品的积压损失,也将失去未来的营业收入;个别商户还将承受转让费的损失。因此,全体租赁户对中畅公司不顾租赁户经营实际,违背承诺突然宣布停业、清偿的决定表示不满,同时对他们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做出的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打压租赁户的行为表示愤慨。
二、租赁户对本次事件的看法
(一)中畅公司欺骗了全体租赁户。在商场租赁铺位或柜台实行一年一签合同,但是长期稳定经营是长沙的现实情况,也是潜规则。因为出租方是强势,不与商户签订多年期的租赁合同,否则就租不到商铺。所以商户对此只能接受现实。好在多年来还算稳定。在2010年8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时候,租赁户又一次提出长期稳定经营的问题,并得到了相应的答复,才再次签合同并进行装饰装修和货品的投入。可是到了2011年8月突然不再续租,这使得广大租赁户感到被欺骗。陷入即将失去经营场所,无法维持生意,生活出现重大困难的境地。
租赁户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装饰装修的损失,商铺转让费的损失,货品准备的损失,营业损失等。按照习惯,个体商户的铺面装修一般要使用五年左右时间,2010年重新签订合同时候的既有租赁户,以及其后通过承接他人的商铺进入中山商业广场的租赁户都对商铺进行了装修,而且有的租赁户是两个甚至三个商铺,或者进行了扩大。装修费用标准平均在1000元--1500元/每平方米之间,金额在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现在中畅公司突然停业导致装修费用根本无法收回,立即成为全额损失。还有因为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经营场所、缺乏租赁和装饰门面的启动资金、无法快速吸引消费者到新的卖场消费等种种原因,使得中山商业广场的租赁户都将失去秋冬季节的生意。
三、租赁户的要求
1、请求以政府为主导建立有效的协商对话平台,使得租赁户与中畅公司可以平等的对话协商;
2、要求中畅公司立即清除店外的打折、洗货、停业、装修等影响生意和成交价格的广告;
3、对所有商铺、柜台根据实际面积按照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装修补偿;
4、在保证安全、卫生等前提条件下所有商铺、柜台免费使用到2012年初,具体时间为兔年大年三十下午。
5、必要的时候请协调友阿集团参与协商,直接解决中山商业广场租赁户的困难。
特此报告。
中山商业广场租赁户
2011年8月8日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开福区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