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蔚召开会议研究《2018年度长沙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
2018-10-30 0:00:00发布250次查看
2018年10月26日,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李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18年度长沙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工作。省河长办付秀明处长受邀出席,市政府副秘书长戴建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绩效办主任易敏华,市水务局局长曹彪,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浏阳河芙蓉区、雨花区县级河段长,各区县(市)、高新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河长办关于《2018年度长沙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的编制情况说明,与会各部门单位对考核细则提出了修改意见。
李蔚指出,考核细则要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考核对象。考核细则要明确既是市对区县(市)的考核,也是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考核。二是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要做好两个结合工作,一是省与市要求相结合,即省、市明确的任务必考,二是结果与过程相结合,既强调结果,也要看重过程。三是明确考核方式。既要考面上的基础日常性工作,也要考河长点对点的内容。
李蔚要求,市河长办要根据修改意见内容迅速归纳总结,并再次修订完善,争取考核细则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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