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7月9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晶晶)继年初发布《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来,长沙又有大手笔啦!9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召开,长沙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三大惠农新政,打出政策“组合拳”,构建长沙实施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
(岳麓区莲花镇某设施农艺园。资料图。星辰全媒体记者 夏晓澜 摄)
根据《关于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将建立产权关系明晰、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体系,到2020年基本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问题,打造100个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持续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形成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沙模式。
(浏阳幸福屋场。资料图。星辰全媒体记者 凌坚/摄)
根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到2020年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村庄规划管控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行政村覆盖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完成农村无序建房的清理整治,重点打造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区、市)、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10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长沙县高桥镇金桥村芦笋基地,流转土地200多亩。资料图。星辰全媒体记者 王希文/摄)
根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基本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