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周文斌:
您好!您的投诉”城区不应有养猪场“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接投诉后,5月29日上午,我局玉潭分局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找到楚沩社区八联组的陶和清,进行询问调查,陶和清称棚子为原来堆放东西的杂物,后来有人租就租出去了,养了猪,并且气味较大,情况属实。
二、处置情况:
执法队员当场对陶和清下达了宁城责字【2015】玉潭分局第2015051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陶和清严格落实整改,停止饲养行为,并清理饲养场所,陶和清承诺及时整改到位。
后段,我们将加大该区域的监管力度,确保当事人整改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宁乡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5-05-09 2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