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在市政府的督促之下,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3月21日(星期四)派民工将我们家卫生间损坏的排气扇、纱窗、阳台瓷砖修复。今天我们在市长信箱中看见雨花区给市政府的回复中又出现不实之词,觉得非常有必要还原真相。
其一,我们原来是提出过要求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赔偿2000元作为损坏修复费用(包括精神赔偿),但从没提出过5000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不知雨花区为什么要强加给我们这不实之词,根据在哪里?说句心里话,对于雨花区某些人这样漠视法律的作为,如果我们要与雨花区打官司的话,到时不光是要赔偿我们的各项损失,而且政府形象也被他们糟践。所以我们一直在忍耐中等待他们来处理此事。虽然现在给我们基本修复,但他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至今都没有一个诚恳的认识,更不用说给我们精神赔偿了。所以雨花区不实事求是的处理这个事情,我们会保留自己的意见。
其二,施工人员只是将渣土运出了房间,打扫卫生是我们夫妻花了一天时间进行的。我们夫妻前后为这个修复之事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一个本来可以马上修复好的事情却拖延了近两年的时间,光凭这个雨花区都应该给我们补偿了。可以试想:如果是我们损害了雨花区的利益,天知道他们会要如何补偿了。
市长先生,难道雨花区不应该对于他们的违法作为给予被伤害的市民诚恳道歉和赔偿吗?
长沙市民 盛小湘 肖卓
2013.3.27
该问题将协调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处理,力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争取理解、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