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网友“黄志勇”:
您好!
您在县长信箱留言《拆迁后社保问题》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诉求。
您自述为我县灰汤镇宁南村伏家组村民,从冷水井村拆迁出来。现您反映查不到自己的社保情况,故来信咨询有关信息。
二、具体答复。
我局社保科工作人员查实了相关的信息,经核实,您已于2012年9月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保,养老保险补缴4年,医疗保险补缴1年,基本生活费已发15896元。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局社保科进行查询(88980237)。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9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02 1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