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先生:
本人是家住雨花区鄱阳小区一普通市民,今天想向您反应一下幼儿上学的问题。
您知道鄱阳小区是目前长沙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小区住户超六千户,小区有两所幼儿园幼幼乐和万婴幼儿园收费白托分别为1460元和2080元,因小区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偏僻旁边其他地方只有一所相对较小的洞井幼儿园收费640元但总共大小只招六个班早就满员了。
经济适用房小区本来就是低收入人群聚居的地方而且小区还有好几栋是配套的廉租房,幼儿园这样的收费实在有点难以承受。
据我所知长沙市计划新建或购买民营幼儿教育资源,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让我们体会到政策的成果。
1、根据2010年8月30日湘价教〔2010〕123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幼儿教育属非义务非学历教育,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按生均培养成本由幼儿园自定价格,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雨花区鄱阳小区配套建设的两所幼儿园均由开发商对外出租,一所为幼幼乐幼儿园,一所为万婴鄱阳幼儿园,办学性质均为民办,已经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目前两所园的收费标准均在物价备案的范围之内。
2、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幼儿园的业务,无权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物价部门制定。
3、长沙市已经制定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新建幼儿园和民办园购买服务的配套政策也正在制定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