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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的药费怎么报销

2018-1-12 20:24:16发布39次查看
关雨
现在已经组建了一些“医联体”,这对于老百姓来说的确是一件大好事,但怎样进行报销,费用怎么结算,如老王先在卫生服务中心住院5天(使用费用800元,假设报销比列为80% 门槛费500元),又被转院到医联体的三甲医院5天(使用费用3000元,假设报销比列70%,门槛费1000元),后又被医联体转到卫生服务中心5天(使用费用1000元,假设报销比列80%,门槛费500元),老王一共住了15天,门槛费出多少,老王一共要自费多少?
2017.08.31
郑先生:
来信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6年,长沙市卫计委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目前,我市的7家三级公立医院已经全部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了医联体,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分级诊疗,解决老百姓在家门口看病就医问题。
市政府早在2011年即结合推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出台《长沙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实施方案(试行)》(长政办函〔2011〕122号),制定了双向转诊“一增一减一免”优惠政策,一增,即增加患者住院报销标准,对双向转诊的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一减,即双向转诊的患者,由下转上的免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由上转下的免上级医院的50%起付线;一免,即免除第二次住院须间隔28天的限制,引导患者首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大病进上级医院。
按照你提供的数据,且假设所有医疗费用都在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前提下进行测算,老王在医联体之间双向转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如下:
1、老王第一次在卫生服务中心的总医疗费用800元,根据双向转诊减免起付线金额的优惠政策,总医疗费用全部计入统筹支付,假设报销比例为80%,老王需自付160元。
2、老王在上转的三甲医院发生总医疗费用3000元,根据双向转诊起付标准减半的优惠政策,假设起付标准1000元,减半为500元,即进入医保统筹支付的医疗费用为2500元;因双向转诊报销比例提高3%,假设报销比例为70%,则自付比例由30%降低至27%,即进入统筹部分参保人员需自付675元。
第二次住院老王自付总额为1175元。
3、第三次参保人员下转至卫生服务中心,发生总医疗费用1000元。根据职工医保报销政策: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假设起付标准为500元,则老王此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30%,即150元;因双向转诊起付金额减半,第三次实际起付线为75元,则进入医保统筹支付的医疗费用为(1000-75),即925元。按照双向转诊报销比例提高30%的优惠政策,假设报销比例80%,则自付比例由20%降低至17%,即进入统筹部分参保人员需自付实际自付为157.25元。
第三次住院老王自付总额为232.25元。
综上,老王在医联体住院的自付总额为1567.25元。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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