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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市政府落实住房补助政策

2018-1-11 9:18:56发布23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您好!
我是原长沙市24中学(现改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的退休教师,现定居上海。今反映我应享受而迟迟未能落实的住房补助问题,盼您过问解决。
十年前长沙推行房改政策时,就有规定,凡夫妻双方均未购买福利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无房户,可给予住房补助。单位上几次核对情况和数据,根据政策确定了应该发放住房补助的人员和金额,并上报市教委。我大概可领3万多人民币的住房补助。然而,十年过去了,这笔钱却迟迟发不下来。据了解,长沙市教委系统的很多学校应领住房补助的,二年前就领到了(如长沙市长郡中学、长沙六中等),但我们学校该领住房补助的就是一直没有领到。我们曾多次向学校反映,但得不到回应。有的老同志在等待中过世了,过世前还在问这件事,令人心酸。
我不明白,同样都是长沙市教委的下属单位,为什么有的落实了政策,我们就不能落实?我还不明白,为什么市政府能对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给予5-8万元的补助,而对我们这样早应该落实房改政策的旧账却迟迟不能兑现?
我现在住在上海女儿处,只能冒昧向市长反映情况,盼您过问此事,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此致新年敬礼!
原长沙市24中学退休教师魏娟民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日
魏娟民同志,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经我局住房保障局查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未实施职工住房补贴,2006年月日12以前,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系天心区教育局管理,2007年月1月起并入市教育局管理。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未实施住房补贴,是因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原属天心区教育局管理,房改售房资金在天心区教育局,在单位移交到市教育局时没有将原房改售房资金一并移交,至使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目前没有实施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来源。 按照长沙市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分区域划分,市直单位和区属单位的补贴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分别解决,目前天心区政府尚未实施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原属天心区教育局管理,住房补贴应由市教育局与天心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协调后将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的原房改售房资金移交到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实施补贴。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会及时向上级反映,希望你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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