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飞市长及长沙市政府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是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城关镇的一个普通居民,被逼无奈,代表我们一个将近二十人的大家庭向各位领导申诉冤情。
我的父亲兄妹五人,继承祖父遗留下的一栋民房,世代居住在长沙市宁乡县玉潭中路17号。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脚步逐步加快,我们居住的小县城也迈开了城市建设的脚步。这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地事情,我们积极拥护。但是宁乡县政府及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做法却严重侵蚀了我们这个大家庭合理、合法的居住权利。
我家地处县城中心区域,毗邻流经县城的主要河道——沩水,并位于河道上最重要桥梁——玉潭桥的一侧。可以说是城市一个重要的节点空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这一处是规划了一个大型的桥头绿地广场,为市民服务。
县政府近年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一家颇具实力的开发商,在本来要修建城市绿地广场的地段盖起了百米高楼。下位规划不遵照上位规划已经构成了违反《中华人名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事实。但是作为平头百姓,我们没有能力和胆量去指责政府领导的不是,政府领导办事自然有他们的出发目的。
但是,这栋高楼的修建严重侵害了我们一家十几口人的正常生活居住权利。开发商为了取得最大的利益价值,不遵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规范条文违规建设,高楼建成以后,我们家将永远生活在高楼的阴影之下,高楼距离我们家住房的最近距离只有几米,处于我家住房的东南向。今年年后,该建筑已经施工建设,我们家以及周边邻居曾通过正当的方式方法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开发商、施工方进行交涉,要求解决对我们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但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依然属于弱势群体,政府及开发商对我们的合理要求拒不采纳。开发商还多次从外地招来黑恶势力,将我家人和周边邻居打伤住院。建筑施工时,并没有取得规划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各项规划建设许可证书,是在建设工程开工数个月后才通过非法程序补办的。
在与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沟通无果后,我们曾经打电话向媒体新闻单位求助。湖南的新闻媒体一向在全国来说都是领先的,可是新闻媒体单位一听到是我们所说的这个事情,纷纷回避。有好心的记者告诉我们,这个事情上面已经下了通知,不能参与。
目前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数十米高的吊塔时时刻刻吊着砖头、水泥从我们家住房的正上方经过,生活在下面真是战战兢兢,万一有建筑材料从高空坠落,后果不堪设想。开发商自己都认识到这种做法是多么危险,可笑的是,他们居然说为了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要搭建个棚子将我们家整个盖住。听到这些话我们真是咬牙切齿,我们平头百姓的生活权利就得不到切实的保证吗?城市建设非要建立在损害民众利益的基础之上么?和谐社会是这样构建的么?
我本人就是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目前正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我清楚的知道这件事情是非曲直。我深深的热爱我的祖国,并知道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工作者应当具备的起码的职业道德,在平常的工作中我本身始终坚持着这份职业道德。在争取我们家庭正当合理的生活居住权利之余,我也痛恨部分领导和开发商片面追求政绩和经济利益而抛弃社会责任感,损害公民正当权益的无良行为。
请求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关心百姓疾苦,为民做主,主持正义,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东方明珠一期工程,系宁乡县规委会审定同意的建设项目,经调查,玉潭中路17号共涉及宋氏家庭5户,日照分析表明该5户冬至日均达2小时以上要求,间接影响通风采光。为此问题,宁乡县委、政府相当重视,由玉潭镇政府牵头组织社区、规划局、国资公司、开发商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用经济补偿的办法解决,因宋家要价过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宁乡县将继续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妥善解决此事。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