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现在是不是农村房屋也要办理产权登记?需要些什么手续?我的《土地使用权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是否需要变更到我的名字?怎么变更?需要多少钱?谢谢
网民“刘”:
您好,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反映“农村房屋产权”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的);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
三、刘先生的情况,上述第3项资料(即土地使用权证)不是本人,需要做变更,首先要到县公正处做身份公正(需按房屋面积缴纳公证费),并且要全部家庭成员签字确认。若刘先生的父亲还健在,产权变更需缴纳4%的契税。
具体的业务流程,您可以咨询流沙河镇房管所,或县房产局。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宁乡流沙河镇人民政府 2015-08-17 1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