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美林景园15栋108房违法装修采取强制措施的联名诉求
2018-6-2 23:04:10发布115次查看
尊敬的区领导:
您好!
我们是美林景园15栋二单元全体业主,在此强烈要求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对美林景园小区15栋二单元108房违法改造事件进行管理,并强制执行整改,以保障其他业主生命财产和小区公共设施安全。
一、15栋二单元108房违法违规改造事实
2017年7月起,15栋108房对原毛坯房进行违法违规装修,将原三室两厅两卫房间装修成六室三卫两厨用来出租。
1、改变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将原厨房改成卫生间,将原主卧和主卫各一部分面积改为厨房。改变公共设施用途,将原排烟管道改为厕所排气管道,将原厕所排气管道改为厨房排烟管道。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2、室内电路改造装了7个插卡电表,已装了7台空调挂机,3台洗衣机,3个电热水器。私自改拆煤气管道和煤气用表,出租厨房全用电磁炉(不包括其他家用电器及照明)。美林景园是一个有15年房龄的老社区,当时设计单户用电量绝对达不到同时使用这么多用电器的需求,一旦由于租赁户造成用电火灾,将殃及其他邻居,后果不堪设想。
3、生活阳台改为两个洗漱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将主卧面积改小,增加一个厨房,将卫生间的排气管道作为烟道。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5、15栋108房装修房屋用来出租,将住宅性质改做商业用途,未取得15栋二单元相邻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更未取得合法经营的营业许可证。一套房分割成6间出租,导致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增多将给小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违反《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二、15栋108房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3、《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三、15栋108房业主的不配合整改行为
1、物业下达整改通知后,装修负责人罗师傅电话联系业主,业主口头回复:有什么问题他来承担责任。
2、维权业主和15栋108房转租二房东沟通整改,二房东回复:没有什么好说的,让住建房管来找我就是。
四、物业的职责及措施
在15栋108房装修期间,美林景园物业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对其违法违规装修没有主动通知停工整改,直到15栋二单元其他业主反馈抗议后,才出具整改通知,但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效果。
综上所述,美林景园15栋二单元108房违规改造房屋,给小区其他业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业主代表多次与之交涉对方拒不整改,物业公司也表示无能为力。因此15栋二单元全体业主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实地考证,依法处置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还民众一个安宁的栖息之所。
市民:
您好!您于9月12日关于对美林景园15栋108房违法装修采取强制措施的联名诉求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圭塘街道已经和雨花区城建局进行对接,城建局的执法人员已到美林景园社区15栋108房进行现场查看,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定该房装修并没有违法。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8227330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圭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4日
市民:
您好!您于9月12日关于对美林景园15栋108房违法装修采取强制措施的联名诉求我局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工作人员迅速会同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到美林景园15栋108房进行现场调查,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1、15栋108房业主对毛坯房进行装修,没有破坏原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房间隔墙采用轻质隔墙。
2、经过现场勘查,该户确有增加卫生间的情况,我局当场要求其拆除,现该户已将卫生间拆除恢复。
感谢您对雨花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长沙市雨花区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0日
城建局、圭塘街道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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