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系杉木村六组352号村民,家庭人口四人。我家原有住房为1974年所建,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因我本人残疾,全家靠妻子务农和政府的低保金为生,收入一直少且不稳定,且家中两个小孩读书。家中一贫如洗,吃饭都勉强,更无力对房屋进行维修翻新,在2006年该房屋年久失修,曾村委会及上级民政局进行过危房补助,对该房屋的屋面及墙壁裂缝进行过维修。2013年底因女儿、儿子一年一年长大,加上家中房屋又实在无法继续居住,我夫妻举债将原有住房和原有空坪改扩建,以此增加家庭收入贴补家用。恳请领导酌情考虑,万分感谢
街道和驻街城管中队也正在积极地和规划部门衔接,争取妥善处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