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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保护“外嫁女及孩子”基本权利的报告

2018-1-9 5:56:36发布36次查看
尊敬市长领导:
我们是长沙市望城区书堂山街道石渚湖高塘寺村民小组的村民,我们的户籍自出生就在高塘寺村不曾迁出,并且在村里都有责任田,现因村里分配田地征收补偿款,个别有权势的村民把我们剔除在外企图不对我们进行分配,其理由是我们已经出嫁就不应该在村里参与分配,不再享有本村村民的基本权利。
现在国家的各级法律都认定“外嫁女及孩子“只要还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能够享有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但是近年来,像我们村这样不让”外嫁女及孩子“享有基本的村民权利,不予分配土地征收补偿的情况层出不穷,有一些”外嫁女及孩子“选择忍气吞声,但是更多的”外嫁女及孩子“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诉讼的形式保护了自己。目前,已有多家法院通过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了“外嫁女及孩子”的基本权利,判令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向“外嫁女及孩子”支付其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并同时认定对于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侵犯村民相关权利的,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外嫁女及孩子“在村里属于弱势群体,我们并不期望能得到政府的特殊照顾,我们只希望自己的基本权利能得到保障。
今年两会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法治“,我们期望政府能从我们这样的小事做起,从而解决我们老百姓基本民生的大问题。
报告人:李惠,李芳,舒美芳,姚艳玲,姚勇等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办事处高度重视,党工委书记迅速作出批示,由分管领导牵头,征拆办具体负责,调查情况,限期办结。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华联项目土地征收在石渚湖村涉及19个村民小组,分配方案是各村民小组根据村民自治章程,实行组民自治,由各组开会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制定分配方案进行实施。接到您的来信后,征拆办同志迅速与石渚湖村负责人对接,进行调查处理。来信者系书堂山街道办事处石渚湖村高塘寺村民小组的几位外嫁女。在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石渚湖村支村两委应高塘寺组集体邀请多次参加了该组制定征收分配方案的会议,之前尝试采取按人头或按田进行分配,由于该组情况较复杂,组民分歧较大,意见得不到统一。目前,石渚湖村支村两委与高塘寺的组民正在探索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拟制定按人田各半的方案进行分配。我们将督促组上尽快出台分配方案并组织组民开好相关会议,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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