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人才新政购房补贴

2018-1-7 7:49:03发布43次查看
市长您好,我是今年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已在长沙工作并缴纳社保,因为去年年底已购房,所以今年6月12日已将户口转到长沙,看到关于《长沙人才购房办事指南》里第二条:
2.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购房后,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那么我是否符合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呢?
薇薇安: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人才购房补贴相关问题,我中心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告知按照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欲领取购房补贴,需满足6月21日以后新落户及6月21日后首次购房这两个条件。您于去年购房,因此不具备申领购房补贴的资格。望您理解政策,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答复!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2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