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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调动

2018-5-28 22:33:06发布84次查看

在上海办理居住证积分时,提出个人档案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当初毕业后就将档案一直存放在高新区人才中心。
想咨询下如何将档案调回至户籍所在地雨花区人才中心。


    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15年7月30日联系了当事人,针对其实际情况,建议当事人先弄清上海那边的工作流程,如确实要将档案调回户籍地,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雨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由高新区人才中心将档案通过机要渠道寄到我区。
   由于2014年12月10日,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有所调整。目前,省市正在对相关操作流程进行规范,我区暂时仅能做到按户口地接收和存放档案,待上级规范操作流程以后,再联系当事人办理相关托管手续,具体业务办理可以致电0731-85122047进行咨询。
                      2015年7月31日

人社局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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