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不公开】
彭勇:
你好!宫外孕住院治疗,在外地医院,按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1000元,比例为10%。出院后带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医保证、住院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当天就可以报销。门诊费用不予报销。村上的其他补贴项目请咨询村干部。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88981502.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6日
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12-20 1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