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1月26号在玉兰路雷峰大到口,因为电动车没有带行使证(车是正规车有正规形驶证)被警察强行拉下车 警察强下了钥匙骑到了隔壁车辆施救站,开的条子是没有带行驶证,问他说会罚款50就可以。当天下午4点去河西交警办理,程序很麻烦没有办完,第2天也就是27号在施救站和交警大楼来回跑。气愤的是警察这边只罚了50元而去施救站却要强迫收了10拓印费+50一天停车费+20的拖车费而且不开收据(因为比较近是他们自己骑过去的)共80元一起就是50+80=130元,感觉很霸道,请问这是不是合理收费难道警察要靠这个来维持吗?类似变态的折磨。无聊得很,一下楼上一下楼下的,大厅很多人都不满但又没有办法。请问关于这样的情况法律规定是怎么收费的,气愤的是领车子的时候他们把钥匙也没有给叫我们又要跑去警察那里问,有录音为证!如果不合法请给予答复给予查抄!我们有理由知道真像!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停车场收费的不属于我支队管辖,如出现乱收费现象,建议你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长沙市物价局 12358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