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马镇的道路硬化和生态养殖问题
2018-5-26 12:27:51发布23次查看
一.请问跳马镇田心桥村沟通村里各个大队的“泥基”道路什么时候能全面实现“水泥化”。拓宽村里各个泥路和实现硬化,能大大加强跳马镇居民的幸福感,因为现在基本上人人家里都有轿车代步了。而现在沟通跳马镇的一条条“毛细血管”还是上世纪时候的产物,不利于城乡融合,发展跳马的区域优势。
二.年度计划里“两产”说的是苗木和旅游,请问跳马镇是否支持生态养殖?时代在发展,要绿水青山,跳马是长株潭生态核心,注重生态保护。而绿水青山的跳马哪块区域是能进行生态养殖的?进行生态养殖对于环保又有什么要求?
市民:
您好!您于9月19日关于跳马镇的道路硬化和生态养殖问题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我镇仍有230余公路暂未硬化,按照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实施的跳马镇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我镇每年有50公里硬化指标,农村公路硬化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区配套补贴22万元/公里,其余资金自筹。每年我镇根据各村基本情况,按照公平的原则将指标全部下达各村(社区),各村(社区)根据指标数自行研究上报硬化道路位置,经区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由村(社区)组织实施,道路竣工验收合格后补贴资金。
根据《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环委发〔2016〕6号)和 《长沙市雨花区2016年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镇于2016年启动对家禽养殖超过50羽,牲畜养殖超过20头的畜禽规模养殖户的清退工作。针对市民提出的“跳马哪块区域是能进行生态养殖”的问题,上述文件明确表示跳马镇禁养区范围为浏阳河岸1000米以内,同时根据国务院出台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禁养区主要划分为以下4类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若市民想在跳马区域内进行生态养殖,建议先选定好养殖区域(首先不能违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即在禁养区内不得从事养殖行业;其次,根据文件要求,跳马全域范围内均为限养区,即家禽养殖不得超过50羽,牲畜养殖不得超过20头),做好可行性方案并报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0731-8696902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跳马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3日
跳马镇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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