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01年火炬村拆迁未领到相关补偿,前往芙蓉区国土局2楼查询拆迁补偿数据。我只查询个人的拆迁补偿数据。但被告知需要户主本人到场才能查询,希望能查询到个人的补偿数据。
贵办转来的市长信箱件(信件编号8465)已悉。分局领导极为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因2001年火炬村拆迁未领到相关补偿,前往芙蓉区国土局2楼查询拆迁补偿数据,我只查询个人的拆迁补偿数据,但被告知需要户主本人到场才能查询,希望能查询到个人的补偿数据。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11月5日,投诉人周先生到我分局2楼档案室,要求查询个人的拆迁补偿资料,档案室工作人员按照档案查询制度,请周先生填写档案查询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查询。
在审批过程中,因周先生不是拆迁户户主,拆迁档案资料无法查询,要求周先生提供户主姓名,周先生提供了自称其父叫“周**”。经档案室查询周**户的拆迁资料内,其家庭成员中没有叫周先生的(见附件)。因周先生没有提供与户主周**关系的证据证明材料,档案室工作人员依据档案查询的相关规定,未提供周**户的征地拆迁资料。
三、处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档案工作人员的操作无不妥之处。但需要户主本人到场才能查询的说法不正确。
2.周先生不是拆迁户户主,无法查到其本人的拆迁档案资料,只要提供与拆迁户户主的关系证明材料,可随时到我分局档案室查询。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芙蓉区分局
2017年11月10日
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