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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安村土体征收问题

2018-5-25 23:31:52发布34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是新安村村民,现征收农田土地池塘等基础设施。我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际47.6亩的土地,新安村委以32亩5000元价格转让。村委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农田征收后,生活来源是什么?
    自收到贵单位由芙蓉之窗区长信箱转交的信件(id:7260),街道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经过认真核实调查,现就我街新安村村民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新安村村民反映的征收地块处于新安村三组,针对该地块农田土地池塘等基础设施的征收,新安村村委会专门召开了男女组长、党小组长及代表会议,按照相关政策经会议一致表决通过,经过相关数据统计实际征收土地为32亩,并非信件上反映的47.6亩。同时,该地块是严格按照103号令的相关政策,对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大包干按5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征收,征收过程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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