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00年机场高速60号令征收的村民,想咨询后续生活补偿问题,当时是按60号令下浮30%征收的,据说现在政府给予人均4000元每年的生活补助费用(补贴13年)。有的部分地区得到补贴,而干杉、榔梨等地未得到及时补贴。请问是什么原因?希望得到及时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干杉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现就信件内容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镇并未接到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您所反映的每年给予生活补助费用的相关政策文件。该机场高速拆迁项目,由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和当地政府负责拆迁,均严格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长沙市60号令)以及长县政发2002年14号文件,足额予以补偿安置,并按组进行了相对集中安置,现安置户已在安置地处建设好房屋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