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鑫科明珠强卖车位

2018-5-25 6:18:17发布20次查看
尊敬的区长:
芙蓉区浏阳河大道的鑫科明珠地下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强卖车位,现在小区门口停车位紧张,一个车位动辄就是十万,我家用的车子才几万块钱,不是我们工薪阶层能承受,其他小区的地下车库都是能卖卖租,开发商这样属于霸王条款,希望区长为我们普通业主做主!
    对于信件中反映的小区车位只售不租一事,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属实,地面和地下的规划车位产权人是开发商,小区公用车位仅20余个。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规划车位产权确实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应将车位优先出售、出租给小区业主,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办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对其有产权的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有停车需求的业主可向已购买车位的业主租恁车位,也可向长沙市建委开发处表达诉求,和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
芙蓉区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