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雨花区工商局投诉一扰民违规个体工商户
2018-5-25 5:27:41发布15次查看
投诉内容:
1. 执照虚假材料登记,长沙市天心区王先森创意工作室隐藏在雨花区一小区居民楼卧室内(见附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写的是天心区泰祥苑小区,经天心区工商局上门查证泰祥苑小区地址其实是个一许姓家宅,有房产证带小孩在此屋居住多年,并未经营什么王先森,王先森创意工作室用虚假材料登记注册,实际经营场所为长沙雨花区井湾路煤炭科学研究院小区8栋1楼东侧居住民宅内。
2. 实际经营项目为喷绘写真各类宣传印刷品的打印制作。
3. 经营场所中一台大幅面喷绘打印机在运行中扰民,滑车日夜不间断的刮擦声,轴承等磨损后,经营者不更换配件不积极维护就会产生很大的摩擦叫声,站在户外10多米都能听见。
4. 室内存放大量打印用纸和不干胶纸、油性墨水等易燃品,生产、住宿和员工生火做饭于一室,存安全消防隐患。
5. 居住区内墨水打印所产生的有毒性挥发性有机溶剂(vos)无处理排出。
6. 民宅擅改经营性用房未获小区相关利害业主同意。
7. 国家环保部明确将含喷绘的广告制作项目列入印刷项目类别进行敏感性环境评估。
8. 《印刷行业管理条款》规定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9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第六条 经营其他印刷品 第八条 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经营场所不得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10. 《长沙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规定有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储存易燃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
12. 9月18日经长沙市文化综合执法局第三执法处认定,该场所经营业务属于打印业务,要求其搬离居民区,还查出其工商营业执照问题,建议本人同时向工商局举报。
13.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二十八条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14.《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15.《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16. 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跨区县异地经营,应当缴回营业执照而在新经营地重新登记,个体工商户未在新经营地注册登记的,按无照经营处理。
诉求:
依规,王先森创意工作室属无照经营,经营场地不适合在居民楼内,请工商局依规对其处罚,停止生产并勒令其更换经营场所。
市民:
您好!您于10月26日关于向雨花区工商局投诉一扰民违规个体工商户的来信我局已经收悉,针对您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7年10月25日,我局井湾子工商所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物业一同来到长沙市雨花区梅苑家园8栋102房,该房东旷**,房屋内存放有两台彩色扩印打印机。据旷**介绍,现自己已怀孕,爱人是部队现役军人,因马上要生小孩,打印机已在58同城网站上转手。当事人现场表态,对此不再经营与使用该设备。我局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打报告给街道办事处。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0731-85126700.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
2017年10月26日
区工商局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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