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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托街道大桥社区私占公共用地私划车位,社区管理不到位,不弘扬公平和谐友爱的社会主义理念!!

2018-5-23 14:54:14发布41次查看

    区领导您好!本人是黎托大桥社区1区居民,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小区为较早拆迁安置小区,未统一规划车位,车辆原是大家自由停放,但由于小区主要是做物流园服务,故此很难有位置停放车辆,后来本社区部分早期够买车辆的社员,在社区公共位置(社区公共通道、菜场及垃圾场周边)私占私设地锁做自有车位,前前后后私占好几年!!这造成对其他租住社员及后购车家庭明显不公,只到前几个月小区拆除了地锁,但部分社员又马上用油漆自划车位、写上自己车牌号、并放置障碍物,现在此事社区也无人来管。其实作为我个人,并不硬反对同社区的邻居私划车位,因为人各有志,人心人性不一样,世事也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无论如何是不是即使划了车位应该是大家谁碰到了空处随时可停,大家都有权享有公共资源,但部分社员放置障碍不说,在我停放其空位后私自放我车的气还堵住我的车辆,我们本是每天上班下班的普通市民,都不想总为这种事去争吵,但说得严重点,是不是大桥社区的风气历来比较自利自私,但这是不是根本反应出我们社区明显管理不到位,跟不上社会主义文明和谐的发展脚步,社区基层干部在群众工作中总会遇到麻烦这我个人也能理解,但是不是应尽最大力把一线工作做细做实,社会主义、中华民族历来弘扬公平正义和谐友爱!社区是不是要出来管一管这种自私自利行为,甚至就不说自私自利,社区是不是应该统一筹划、规划使用公共设施,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和谐友爱!这样每个社区更好,每个人更好,国家才会更好。   我本人即是大桥社区1区社员,可保证以上均属如实反应!!望政府相关部门及早解决此种明显不公、明显不利社区团结的自利行为!!!在此向政府及有关领导表示感谢!!!


市民:
   您好!您关于社区公共区域被私划车位,社区管理不到位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大桥一号安置小区是我街道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60号令建设的村民生活安置区。小区分为1、2期,分别建于2002年、2006年,共有安置房17栋,该小区也是一个开放式的小区,没有地下车库。
   近年来,由于小区村民将底层自主出租,经营户、住户各种车辆较多,车位少,停车难。为此,社区成立了小区管理办公室,划线划分消防通道及停车位。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区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居民出行顺利。
   前段时间,社区发现停车位被居民私占(私自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后立即组织小区管理人员进行清除私占行动。对于市民反映的停车位上又有私人用油漆写上车牌、放置障碍物的问题,我社区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立即进行清除,已充分保障居民权益,实现“公共区域共建共享”的小区治理目标,坚决杜绝公共区域被个人私占。
   特此回复!
黎托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19日

黎托街道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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