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您好!
关于我上次反映的芙蓉区鑫科明珠7栋2604搭建外凸雨棚侵权和安全隐患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和满意的回复。首先往外延伸搭建并不仅仅是影响市容市貌,我所反映的安全隐患是否也是客观存在的?另外,外凸的雨棚和护窗是否可以肆意往外扩张,类似于多建一个阳台?业主之间对薄公堂,不到迫不得已,作为邻居,我也不想走这一步。故我还是希望物业和社区能帮忙协调解决。
关于我所反映的问题,我再重述一遍,于公来说,安全隐患是否存在?
1、朝南的两个外凸护窗和雨棚就位于单位入户大门及进出之路正上方,业主在窗外晾晒,衣架或杂物掉落,增加坠物伤人的危害;
2、雨棚做的很宽,上方沉积的垃圾以及如果下雪融冰滑落,都将会对下边行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3、雨棚和护窗往外延伸这么宽,之后还要堆放杂物,置放花瓶,晾晒衣服,在安装时就破坏了外墙的防水,也增加了外墙的负重,如果都像这样随意搭建,也会影响建筑安全!
于私来说,确实对楼上住户带来困扰:原来阳光洒满窗户,往外是郁郁葱葱的绿化,但现在呢,出太阳,只能看到不锈钢折射着刺眼的光芒,整个绿化遮挡大半,下雨,又带来砰砰砰的噪音。而且,楼下住户搭建的不止是两个,而是四个外凸的雨棚,雨棚建的很高,靠近厨房的雨棚甚至都建到楼上我家空调板上了。
整栋32层256户大楼,大家应该也都清楚以上情况,像这样大规模往外延伸搭建护窗和雨棚的,实属罕见,以上希望物业和社区能规范业主的建设,帮忙协调解决此问题。
您好!2018年5月10日再次获悉您反映的问题后,东屯渡街道立刻组织街道城管办、金科社区,并联合城管执法中队和鑫科明珠物业进行矛盾协调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8年4月17日,鑫科明珠小区7栋1单元2704的业主(本案件投诉人)第一次投诉2604业主家安装的雨棚影响视线,要求拆除。经过多次协商,2604业主与投诉方2704女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拆除影响2704房视线的一个雨棚。但2704男业主了解情况后,表示2604业主必须将两个雨棚全部拆除。对此,2604业主坚决不同意,并表明协商结果无效,一个雨棚都不拆除。至此,双方处于僵持状态。
2018年5月10日,鑫科明珠小区7栋1单元2704的业主(本案件投诉人)第二次投诉,收到反映问题后,东屯渡街道立刻组织街道城管办、金科社区联合城管中队以及鑫科明珠物业再次上门,对双方矛盾进行协调处理。
目前2604业主已安装4个雨棚(客厅、睡房、生活阳台以及厨房各1个),对此,2704的业主表示只要2604业主拆除或向内移动客厅方位的1个雨棚即可。工作人员积极与2604业主沟通并表示希望双方都能互相理解,互做退让,并表达了2704业主的诉求,但2604业主坚决不同意拆除任何一个雨棚。
根据《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第3.5.1条:城区内建筑物的阳台、窗户上提倡不安装防护栅。a级道路两侧和城市新区的建筑物二楼以上(含二楼)禁止新装防护栅。新安装的防护栅不得超出阳台、窗户的外墙立面。鑫科明珠小区7栋1单元既不属于a级道路两侧又不属于城市新区的建筑物(芙蓉区属老城区),因此对于此类安装的防护栅,相关执法部门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强制拆除。
接下来,街道、社区及物业会继续协调双方和平处理矛盾。
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5日
东屯渡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