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4月8日在乐和城一楼茜茜专卖店购买一双女单鞋,售价399元,因为鞋子夹角,与店家协商更换,店家以鞋子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更换,工商部门已经上门协商未果。店家要我提供技术鉴定,请问作为消费者我是否应该承担这样技术鉴定。
我局于2018年5月4日收到你转办的关于“乐和城消费纠纷”督办单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定王台工商所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督办单后,我局定王台工商所工作人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市民符女士的退款要求,商家收取鞋款每天0.5%的折旧费,符女士退还商家发票税款,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无异议,签字认可。
芙蓉区工商分局
2018年5月8日
工商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