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年满56岁,在公司连续工作12年,没有违反任何劳动纪律,请问能要求单位补缴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吗?

2018-1-4 3:46:00发布32次查看
领导您好!
请相关部门领导帮忙解决!
当事人1954年11月出生,今年56岁,1998年8月至2010年3月一直在某单位工作,但是在上班的12年期间,单位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又没有任何社会保障,请问是不是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劳动仲裁督促公司为其买保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当事人离职一事,直接张板公布离职名单,要求在张板公布两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如按其要求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所有的工作关系原件将被收回,所以当事人一直都没去该公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请问在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能怎样有效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急盼答复!谢谢!
你好,当事人如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则应当为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缴纳的,当事人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联系方式84446569,地址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对面犁头街17号,谢谢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