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助 书
尊敬的市长您好,各位领导好:
在此打扰各位领导实属无赖之举,见谅为感!
我们是长沙青少年用品商店的职工,隶属长沙日用工业品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地处长沙市黄兴中路12-14号。
上世纪80年后期,我们来自全市几家单位的职工合并在一起成立了长沙青少年用品商店,当时全体职工对企业是满怀希望,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省吃俭用,用了三年多的时间和积蓄(约400万),建造了一栋3300多平方的商业大楼,也就是青少年用品商店商业大楼。
建造开业后我们自主经营,经营状况一直良好,我们满腔热情的憧憬着我们的未来,构筑着企业的宏图:通过我们的努力,扩大规模,再建高楼,回报社会,回报这些创业的人们。
转眼十年过去,到了90年代末,我们一切设想都被打破了。
商店负责人突然提出歇业。歇业后单位对外整体出租,年租金100多万每年,但从99年开始,职工工资被停发。
在企业、职代会、全体职工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大部分房产莫名的被上级部门给置换了,又过了几年,另一部分房产在职代会不知情、全体职工不晓情的情况下又被企业负责人给卖了,且成交价远远低于市场价。。。几千万元的所得款项去向不明。
同时,企业负责人未通过职代会,职工代表就制定企业改制的相关条例,进而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迫使职工签订改制协议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对于不签协议职工采取“被调离”、“被离职”等手段,其目的就是在扫清障碍,为卖地,卖企业做准备。
一直以来,我们全体职工以我店地处长沙市一类商业地段为荣,以为靠着高额的租金就可以享受我们应得的福利,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样的一类商业地段却负债累累,10多年来拖欠职工工资,以致职工颗粒无收,难以维持生活。
直至此次黄兴路拆迁,问题才全部暴露出来,企业职工实在是忍无可忍,找到企业负责人讨说法。企业回避了,用种种不合理的解释在搪塞、忽悠我们;找行办,行办也是有心无力
多年的历史沉淀问题要一下子就解决好肯定会有困难,其中也许会涉及到很多的部门、企业及个人,我们很清查我们自己目前的处境:想要回自己的企业,要回自己房产简直就是难于上青天,因为我们太弱势了,我们单位的领导、上级公司太强势了,他们之间有着一张牢不可破的关系网,相互庇护着。。。。。。
二十年了,当年意气风发的人们都老了,为企业我们出过力,流过汗,兢兢业业的工作,希望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而如今。。。
无赖之下我们只好求助市长及各级政府部门,帮帮我们这群弱势的人们,让我们在法制社会里能够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好好的生存下去,还我们全体职工一个公道。
我们需要继续生活、需要养老、需要怃养子女
青少年全体职工呈上
2010.07.27
关于市国资委交办的市长信箱2010年8月4日署名为“青少年全员”、标题为《求助书》的来信,我办于2010年10月14日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6月25日以来,长沙青少年用品商店服装鞋帽大楼(以下简称“青少年用品商店”)部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内养人员和退休人员聚集企业连续静坐、悬挂横幅,集访省、市、市国资委、行办,反映企业资产处置、拆迁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市联席办、市国资委、市内贸行办高度重视,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按《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并于2010年9月10日对青少年用品商店职工的诉求给予了书面答复(详见附件)。
由于东牌楼2期棚改拆迁,虽然原青少年用品商店自有产权在拆迁前就已经天心区法院拍卖转让给了真维斯公司,但仍有部分违章建筑、机器设备等需要依附现产权单位拆迁实现对青少年用品商店的补偿。因此,有关部门现正就青少年用品商店拆迁问题,积极协调东牌楼拆迁指挥部、青少年用品商店及真维斯公司,力争早日就青少年用品商店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化解该企业的不稳定问题。
特此函复。
长沙市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