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厂已停产近八年,在职人数并不多(现还不到70人),按理职工安置补偿工作应该非常容易处理,八年抗战日本鬼子都被赶走,而我厂的停产安置工作一直停止不前。究其原因,是因为领导班子严重不作为,只考虑自己的私利,而置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不顾;班子内部极不团结,相互推诿,互相指责,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符合政策的职工处置方案交职工大会讨论。这样的领导,我们要他何用!
2、停产后的设备变卖处理,听说新城热电厂并没拿到钱,反而赔偿别人100多万,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也从没向职工公开,
3、在停产前长兴印染有限公司欠我厂几十万元蒸汽款,停产后此款不但没有追回,而我厂倒赔偿了长兴印染有限公司所谓损失费,多少不明,因为他们从不向职工通报这些情况。
4、长沙新城热电厂在停产前,陆续欠煤炭供应商一些煤炭款,在我厂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政府补偿了我厂几千万元。但厂领导拿着这笔钱,不是积极去归还应还的欠款,造成多名煤炭供应商将我厂告上法庭,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明明会输官司,而且这样的官司还可以庭下和解,但我厂领导还要花钱聘请律师来打这样的“官司”。官司最终结局:我厂归还所欠煤款,赔偿欠款利息,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而且那段时间对打这样的“官司”领导们都乐此不疲。为什么要这样做,让人不得其解。
5、长沙新城热电厂在停产八年中,政府财政每年从补偿款中下拔给我厂的资金是三百多万元,而实际用于职工的生活费发放及五险的交纳(没有一金)100多万元,(后来了解到这几年社保并没给职工交纳)每年余下还有100多万元(应有200多万元),这些钱是怎么花掉的?到底用到了何处?没有向职工交待。
6、工厂停产后,所谓的留守人员多达二十几个,占了全厂目前在职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一,这正常吗?而且留下的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所有成员,想来就来,一周也就现一两次面。职工回厂了解和反映情况,长期都难见到领导,但他们工资、津贴、奖金照拿,现在工厂停产,也没有了生产经营活动,但他们每人每月都要报几千元的费用,年底每人拿几万元奖金,他们现在一年的收入比工厂正常生产时拿的钱还要多几倍,但相比之下职工只能拿到可怜的基本生活费,而且还没有按时发放。他们用企业的补偿金,来肥个人的腰包,而且拿钱不干实事,这实际上是损害了广大职工的利益,是蛀虫,是吸血鬼,是害群之马,是在吃职工的肉,喝职工的血。
7、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职工对我厂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列出了许多问题,但绝大部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整改,他们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我行我素,这样品行的人能成为合格称职的领导吗?
8、我厂领导班子成员三人,一个是厂长,另两个虽然一个是书记,另一个是工会主席,但他们都兼任了副厂长一职,对安置方案的制定应该三人共同商议完成。以前起草了一个职工安置的基本方案,但由于某些领导从自身利益考虑,只是对方案横加指责,而不是相互配合,使方案完善,致使职工安置问题一直拖到今天,他们三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9、我厂领导班班子这样的工作作风,这样不负责任,于国于民不利,给社会和政府带来了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也会给上级领导增添许多工作量,过多占用领导宝贵的时间。再这样下去,我厂所得到的补偿款,会被他们慢慢蚕食完,职工能否拿到补偿金还不得而知,这也是广大职工所担心的。对我厂这样的领导,我们是不信任的。
我们的诉求:
1、恳请上级领导充分考虑长沙新城热电厂实际情况,尽快督促妥善解决好我厂职工的安置补偿工作,八年了,不能一拖再拖了;
2、对我厂财务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工会经费),还职工一个明白;
3、对我厂领导班子进行彻底更换,不能再让这样品行的人来领导我们,以树党
的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
李静同志:
您于2016年10月11日通过《网络问政》反映长沙新城热电厂停产八年了,要求尽快督促妥善安置好职工;对企业财务进行全面审查;并对企业班子进行彻底更换等问题,经我办核实答复如下:
经查,长沙新城热电厂于2008年1月停产,2013年7月8日市国资委下达了《长沙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长沙新城热电厂实施环保关闭清算的批复》。自此,企业便开始着手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由于制定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太合理,企业新老班子交替,现在又要重新制定等诸多原因,造成了《职工安置方案》迟迟未获通过,让职工安置工作没有得到及时的兑现。目前,在市企改办的指导下,该企业正在依法依规抓紧制定方案,方案初稿已送呈我办改革科,待上会联审后,便可召开企业职工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2016年7月,市国资委指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目前审计结果尚未出来,待审计结果出来后将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向职工公示。
长沙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