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昨天去芙蓉区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的时候,得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有重复,而拥有同一号码的另一人已经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工作人员说我不能办理。于是,我跑到户口所在地定王台派出所(因我的档案在人才市场,所以户口也跟着转到了人才中心,所以以集体户口的形式落户在这个派出所)核实,经查实,曾经确实有人跟我的身份证号码相同,名字不同,但是,目前她的身份证号码已经更改,现在的户籍所在地也不在长沙市。派出所给我打了证明,证明我现在所用的身份证号码只有我一个人所用。拿着证明到了芙蓉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给我打了暂时的未婚证明,但是说以后还是办理不了结婚证,因为他们的系统跟派出所没有联网,系统内无法再用这个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工作人员给我的建议是把户口迁移到省外结婚。我感觉到很无奈。既然我的身份证号码是合法的,而且同号的那个人已经更改了身份证号码,那么民政局的系统是否应该更新系统信息,将错误的信息改过来呢?而且既然那个人已经更改身份证号码已经更改,那么他现在的结婚证应该自动作废了吧。我已经再三询问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别的办法更改,他说没有,除非联系到曾经同号的那个人去民政局更改信息。派出所不可能把别人的信息给我,而且也没有电话号码。请问该怎么办?到底要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
溜达的鱼: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反映《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信息错误》的来信收悉。市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规定,目前各婚姻登记机关均使用全国婚姻登记系统进行结婚登记,该系统设置一个身份证号码不能重复登记。对于你所反映由于与别人身份证重号,导致你无法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我们专门向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做了请示,建议找到身份证重号的当事人,在其已经更改身份证号码的情况下,要求其到婚姻登记机关更改结婚信息。或者你本人更换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办理结婚登记。
201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