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从外地来长沙务工的农民,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6月1号上午,我骑着摩托车去工地,在潇湘中路和新民路路口处,被一名身穿交警制服的男子截住,他问我有没有驾照,我说没有,他说要拘留我,还要罚我钱,当时我还骑在摩托车上,他就强行抢走我的车钥匙,并让身后年轻的警察将我的车开走,期间未给我出具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告诉我他们把我的车开到什么地方,我应该去哪里领回,需要办哪些手续。他的警号我只记下了1712四个数字,后来打听旁边的人说他们好像是交警六中队的警察。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没学过法律知识,但我觉得公安机关扣押老百姓的东西,是不是应该出个书面手续?这种不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扣押他人合法财物的行为与旧社会吃拿卡要,敲诈人民的警察有什么区别,如何对得起人民警察这个称呼?这个民警已经40多岁了,无疑是一名老警察,他这次对我这样执法,那他以前的执法是不是都是如此?长沙的交警以这种方式扣押了多少老百姓的摩托车?我打听过内部人,说是没有三五百元是拿不出来车的,这是不是长沙市公安局创收的新手段?公安机关内部有没有执法监督?是否形同虚设?这种带病执法还要坚持多久?请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6月1日,岳麓交警大队六中队在“百日会战”整治点查纠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台无牌摩托车由南往北行驶,执勤民警虢万坤立即上前进行例行检查,要求当事人出事行驶证、驾驶证,在其不能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执勤民警虢万坤告知其无证驾驶要处罚款并行政拘留15日、摩托车无牌上路予以暂扣待其出示购车合法手续后放行,准备给其开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离开现场。执勤民警虢万坤依照程序对其车开具暂扣凭证、处罚决定书交大队。收到市长信箱后,六中队中队长梁山速与当事人联系,其一直不接电话,6月17日,与当事人联系上后,告知其到六中队领取扣车凭证和处罚决定书,带上相关手续到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办理,其表示理解并依法接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