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宁乡县流沙河镇的住户,在2102年流沙河新开发区商业街开始建设,我们在镇政府办公室以每套面积【4米*18米】单价22万元至32万元不等,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70年。在所受让土地上建设商住一体自建房,房屋在13年底竣工。在受让土地时政府没有给我们任何收款凭证,也没有付款发票。到现在为止没有向我们出示任何土地手续。我们到现在也就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我们曾多次向镇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反应问题,但得到镇府的回复是不好处理,国土所的回复是不关我们的事,规划部门也是这样说的。敢问上级领导,镇府不是为人民办事的吗,而且在我们建设房屋的时候没有一位政府人员为我们解释土地证何时办好,国土部门也没有给我们建设用地许可证,也没有告知我们要办理用地许可,规划部门也是同样,建设房屋国土部门不用负责吗,规划部门不要过问吗,这些事情到底归谁管,人民镇府是人民的政府吗,什么不好处理,不关我们的事,这个话是一个公务员应有的操守吗。
上级领导:我们恳请为我们这些有事无法反应的平民百姓说句公道话吧!我们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何时能办好?
网民“qiangheng”:
您好。您所反馈的《宁乡县流沙河镇政府不作为,住户无法办房屋产权证》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所购买的土地为宁乡恒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流沙河大道一期项目用地,共开发202空门面(涉及180户业主),尚有部分业主未交清购地款。合同约定业主交清购地款后,开发公司统一为业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013年,由于宁乡恒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宁乡县流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面接手流沙河大道的开发建设。流沙河镇人民政府为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促成流沙河大道一期开发项目相关业主国土手续的办理,分期分批为交清购地款的业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去年以来,镇政府已促成第一批74空门面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目前,第二批交清购地款的业主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您若有疑问可到流沙河镇政府城建办(204办公室)咨询,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宁乡流沙河镇人民政府 2015-09-28 2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