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宁乡县的一名普通市民。我有一个问题很困惑,就在长沙市在申办全国文明城市,中央三令五申的在和谐、维护稳定之际,宁乡县的各行各业都在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全力推进自己的行风、政风。可是宁乡县的交通警察不知道是在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还是在鱼肉百姓。
他们在宁乡县城不是在维护交通的畅通,而是在挡截摩托车、在摩托车没有违章、的情况下,不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没有任何手势的情况下就上来扯掉摩托车的钥匙。这和路霸土匪抢车有何区别?这样的强抢行为还不能和他们理论,重者被他们送去拘留。这是何种天理?请市长明查。
摩托车被扣留后,要出50元的拖车费、10元每天的停车费!这个在我国的道路法上是明令禁止收取的!老百姓是有苦难言啊。不敢和他们这帮人理论,请领导为老百姓做主!
宁路人
200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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