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
我共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
1、我于2010年12月在保利麓谷林语以我个人名义按揭购买了一套82平米的首套房,于2012年02月底交房,暂时没有房产证。我的户口在长沙,我妻子的户口在老家益阳,现在我想将我妻子的名字加进来,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该找哪个部门??
2、我的户口目前落在麓谷派出所的集体户口,像我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能否将户口迁移到我的房产上来(单独立户),如果现在不能,需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如果能,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该找哪个部门??
非常感谢!!
hqy: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您咨询的2个问题答复如下:
1、房产证没有出来之前,不能办理相关的手续。等房产证出来后,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没有抵押,没有查封限制等情况),凭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带房产证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具体情况需询问产权处);
2、落户的问题,请询问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