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耽误您宝贵的时间来看这封信。长房西郡的小区物业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收取停车费,不签订任何协议。如果不缴纳停车费,每天早上不让出门,经常造成上班上学的不方便,长此下去肯定会发生更激烈的冲突!!!
我的建议是:我并不排斥收取停车费,但是国家有明文规定需要得到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我们能够接受,各位业主登记在物业的自家用车不收取停车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收取的停车费用于小区的建设。
请及时给予调查,并给弱势老百姓“业主”做个主吧,太欺负人了!!!!
您好,来信收悉,经调查,长房西郡小区业主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妥善处理该问题。若业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