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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货币安置问题

2018-1-2 16:00:37发布31次查看
我是2008年入伍的士兵.2013年年底退役.当兵五年是一期士官.当兵入伍的时候是带有安置指标的.现在回来民政局说不安置了.有安置卡的也没有安置.只能实行货币安置.我想问下货币安置有多少钱.是怎样算的.如何发放到我手上
你好,根据你个人所反映的情况,既可以选择老政策,也可以选择新政策。老政策——《长沙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长政发(2003)59号文件规定:对服役期满2年以上,10年以下的城镇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20000元,服役期超过2年的每增加一年补助2500元。新政策长政办发(2013)30号文件规定:每服役一年补助4500元。相关手续的办理请与档案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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