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目前在岳麓区有一套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产权证2011年登记。我的户口是2017年11月才迁入长沙市岳麓区,属于个人家庭户,没有与妻子小孩在同一户口。我妻子和小孩的是宁乡县农业户口。
请问这个情况我与妻子能否共同署名购买二套房?我妻子能否单独购买二套房?或者我将首套房过户到妻子名下,能否购买二套房?
网友“klyigeren”: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目前属于长沙市本市户籍家庭,且首套房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满3年,可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您夫妻双方可共同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也可以任何一方的名义单独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但均需夫妻双方共同提交购房资格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2017年12月13日
2017-12-02 12:2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