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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取消路桥费

2017-12-30 9:38:31发布28次查看
市长您好!
长沙市的840元路桥费是在撤销一桥和二桥收费站后定下来的,从1991年起征收,到2011年已征收了20年!本来可以还清的贷款收了20年还没还清吗?财政大部分由税收组成,每个公民都是交通基础设施的纳税人。车主在加油时缴纳燃油税,路桥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应当由政府财政支出,“凭什么让车主出了一次燃油税,还要出第二次路桥费?”:“长沙被评为最具幸福感的城市之一,不应该让路桥费破坏大家的幸福感。”
所以强烈要求取消这一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pzqdf: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对路桥通行费质疑的来信,我委责成市路桥处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市桥梁处征费部门负责人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您对我们的工作和解释甚为满意。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市路桥通行费已列入省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的通行费除长沙市财政核定的收费开支和桥隧维护外,全部用于支付投资回报和偿还路桥建设贷款本息。就我市的路桥通行费征收和贷款余额情况来说,到2010年止共征收通行费约20亿元,目前仍有约40亿元左右贷款未还。这20年来,长沙市的路桥建设在不断发展,正是有了政府在这些硬件基础设施上的建设,长沙最具幸福感城市才有依托,车主朋友在这方面也都是做出了重要贡献的,还请您能理解并支持。 关于燃油税和路桥费,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燃油税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燃油税。它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城市路桥通行费,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因政府经费不足,路桥建设资金短缺,而又要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交通保证的情况的阶段性产物。为了解决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确保交通促进城市发展并与其相适应的问题,各地方政府采取引资和贷款的方式来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的建设在所难免。所以说城市路桥通行费因城市的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也将会随着城市的进一步的发展而取消。我们将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对收费期限的要求,令行禁止。 通过多年的努力,城市路桥建设的发展为长沙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缓解交通压力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这与广大车主朋友的支持与理解不可分开的。我们欢迎您来市路桥处监督指导工作,使我市的通行费征收工作为长沙市的经济发展和使长沙市成为最具幸福感城市之一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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