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第二次写信了,上次反应的墙面渗水造成的问题依然没有进行任何实际性处理。
现房屋依然还存在渗水,只要下雨墙面浸湿明显,已造成我家已无法正常使用,财产权利已受到严重侵犯。
还是希望政府出面予以解决。
网友“青青”: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立即派专员与您及开发单位联系,于2016年8月17日上午 10点半左右到您房内调查情况,房屋渗水问题开发商已经进行过整改,但据您反映下雨天卧室墙面依然存在墙面湿润现场,由于今天上午未下雨,未发现渗漏现象,建议下雨时由您和开发商联系共同观查卧室内是否存在渗水,如渗水,再由开发商进行整改,我局将进行督促。至与您反映的原来渗水造成装饰层的破坏,上次已向您电话回复解释,此问题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由您和开发商自行协商解决。
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8401192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月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