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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政策咨询

2018-5-13 17:48:46发布47次查看
市长同志:
您好!我想咨询分户政策,内容如下:
1、母亲在长沙有一套46平米住宅公寓房,8月份随母亲,户口迁入到长沙。为了符号923政策,拥有购房资格,现在想进行分户。
2、本人女、未婚、26岁、在长沙有固定工作,已在长沙参加工作6年,但因是个体户,在长沙无社保及纳税证明,且无学历,目前独立居住在母亲名下的公寓房内
3、此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做,才能进行分户。或者将户口迁移到街道派出所公共集体户口上去
您好:
您的邮件已收悉,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家庭户分户的登记条件:一、户内成年人因分家或达到适婚年龄后发生婚姻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办理分户手续: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2.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协议离婚当事人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根据您在邮件中阐述的情况个体工商户还能够以投资兴办企业落户的途径落户长沙。投资兴办企业落户的登记条件: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城镇。申报材料有: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工商登记证明;纳税票据或社保凭证;有合伙人、出资人或股东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人出资情况凭证材料。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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