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房产局:
我是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楼盘“鼎泰坤苑”(宣传名为“鑫远悦城”)的一名业主,该楼盘地址位于芙蓉南路与披塘路交汇处西南角(省政府东门南面),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鑫远悦城项目(原名鼎泰坤苑)于2017年12月30日如约交房,但交房的时候部分业主却遇到了极为心塞的问题,导致无法正常收房。现将问题陈列如下:
1、16-17-20-21-22-26-28#栋的单元入户门头造型太高太宽,直接影响到这几栋南面3楼的阳台采光。阳台整个高达至1.3米至1.4米不等,阳台外墙厚达1.45米,大人仅高阳台半个头。窗户过于狭小,室内采光极差,长期居住会严重不利居民的身心健康。2楼阳台顶上外的大堂门头向外延伸一米五,导致二楼客厅采光严重不足。
2、16-17-20-21-22-26-28#栋的单元入户门上方三楼阳台实体栏板水平外挑近1.5米,存在以下严重缺陷和风险:一、下雨时雨水很容易倒灌进阳台内,进而引起家装家居损毁霉烂;二、容易堆积各种垃圾、灰尘等,严重影响三楼业主日常起居生活!三、小偷很容易借此挑檐入室行窃,给三楼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 (文末有附图)
几张图片为实拍图,本应为玻璃栏板的却被开发商私自更改为实体围墙,严重影响采光以及引发很多安全问题。
3、根据我业主方与贵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五中第5条,条文明确承诺阳台栏板为玻璃栏板,但交付给我们三楼业主的却是厚重的实体栏板,已构成严重违约!(文末附图有合同关于阳台的条款)
该图为购房合同约定条款,合同明确指出阳台为玻璃栏板,但实际是一米四左右的实体围墙。
4、销售人员在当初推销房产时,根本不曾提及阳台问题,有部分业主发现了问题,销售人员则忽悠、自圆其说。虽然现在有部分相关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但责任不可推脱!
上诉房屋质量问题将会严重的影响业主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条文规定,业主有权要求鑫远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相应有效的整改方案,并按时整改到位。
由于湖南鑫远集团该项目严重违背合同约定条款,并且该实体围墙也严重影响相关户型业主的正常使用和居住,业主们也与鑫远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沟通多次均无果,现恳请相关政府部门可以为我们普通业主做主,帮助我们维护我们正常的合法权益。
小区围栏属于那种养鸡养鸭的围栏,小孩都能折断!电梯小的可怜,高楼层业主装修怎么上货!
鑫远态度很强硬,坚持不会采纳业主的诉求,而鑫远目前的做法是明显违反购房合同的约定条款,如果鑫远可以单方面不完全遵守购房合同来,那么购房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希望红网可以帮助普通消费者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该投诉。
鑫远开发商不按合同,把玻璃栏板改成实体围墙,3楼采光全无,严重影响居住。
除了严重影响房屋正常采光,也会带来很明显的安全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助业主维护合法权益。
所述内容全部属实。因湖南鑫远集团违背购房合同,把合同中明确标注的玻璃栏板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改为实体围墙,且实体围墙高度达到1.35米,围墙向外延伸长度达到1.47米,如此又高又厚的实体围墙严重影响客厅采光以及居住环境,且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
希望红网可以帮助业主像相关部门反馈该诉求,开发商无视合同条款,和公示的图纸,并且做了变更也没有告知业主,完全不考虑业主的权益,希望有关部门可以重视该投诉。
2018-01-05 15:4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