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115、116商铺租赁户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105ma4lqt6d9m,经营场所:长沙市开福区开福寺路133号福圣园115、116号门面(不是合法的经营场所),注册日期:2017年06月07日,在小区商铺内新建餐饮项目,并在未业主同意在住户外墙上违法安装烟囱,于9月29日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的情况下,开张营业,小区居民意见很大,于10月10日向来小区的查看情况的社区冯主任(电话139758929**)提交的投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81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故我们业委会6月起就对该租户发出制止通知,并在6月20日拨打过城管的执法电话,要求停止安装烟囱的行为。我们在不停地向有关部门投诉,可现在不但没处理,长沙市开福区委办公室于10月19日回复却说115、116商铺素集餐馆是合法的。为什么长沙市开福区委办公室致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不顾?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2016年起我们这种小区不能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为什么不执行?老百姓只想依据法律有个好的生活环境,呼吸清新的空气。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谢谢!
福圣园的楼顶原来是我们业主晾衣晒被的好场所,现在被素集餐馆违规安装烟囱送上来的油烟,搞得楼顶四处是油烟,广大业主被迫剥夺走了晾衣晒被的场所,担心天长日久电梯被油污污染停运、出事故,高昂的维修费谁承担,最担心的是那薄薄的铁皮,在风吹雨淋中锈腐坏......执法人员请你们依据国家的法律为老百姓办实事,而不是以个别人错误的行政行为代替国家的法律法规!
2017-10-29 21:3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