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给了物业如此大的权利,可以堂而皇之的教训业主,说业主的权利就是交物业费,并服从物业安排。
我住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99号恒鑫北岭-山水卿卿小区,我们小区是湖南恒鑫置业开发,有1号栋,2号栋的2座28层高楼加3号楼一个6层的商业配套楼。刚买房时候是观澜湖物业,但是由于开盘时候卖出去的房子不多,很多房子还在开发商的家人朋友手上,这些人不愿意交物业费,1号商业楼一直无人出租,所以观澜湖收不到物业费。开发商发现一直这样会让自己承担很多物业费,所以忽悠当时的业主,说观澜湖物业不能做好小区物业工作,要换物业。但是很快业主发现换的物业就是开发商注册的,一个没有任何物业经验的公司,湖南汇鑫物业公司。当时业主不同意该物业公司进驻,但是开发商与小区派出所民警联合欺骗业主,开发商以派出所作为第三方参与民意调查,新港派出所当时没有公布调查结果,最后就是开发商发了一个通告,说新港派出所某民警经过调查,大部分业主同意,但是我们业主一直没有接到任何人调查,小区也没有任何公示。这之后小区物业与业主一直冲突不断,有业主被人在保安亭旁边被人威胁,小区蚊子是全球蚊子最多,垃圾无人处理,篮球场边成了垃圾站,电梯坏了几个月无人修理。
近期配套商业楼没有任何商业,开发商发现挣不到钱,又把小区前坪,也是我们小区消防通道建立收费,无任何公示,直接300一月。业主无奈报警,新港派出所民警竟然说小区前坪是开发商私有财产,开发商爱怎么收费怎么收费。无奈的业主只能跟开发商请的物业人员对峙,然后汇鑫物业熊姓主任说,你们根本没权利在我面前指手画脚,你们明不明白你们的权利,你们业主的权利就是交物业费,服从安排。天理何在,业主出了物业费请来的如此物业公司,开发商请的收费人员,不穿工作服,一副无赖样子,敲打业主车,威胁女业主,不交费就砍死业主们。
到底是谁在纵容物业,物业工作人员熊某鄙视业主们,没有开发商同意,你们想都不要想成立业委会。派出所民警来调解就是你们业委会呢,你们能代表所有业主吗?然后也不管那些无业人员在小区门口威胁业主的事,放任冲突。
小区总共270户,现在有200户左右签字同意成立业委会及授权临时业主代表,但是开发商,派出所视而不见。以前小区就有成立业委会一年多都不见结果。
一个安详和睦的家园为什么这么难。为什么所有业主就不能代表业主,一定要一个什么业委会才可以。
小人物是没有春天的!你能哪样?受吧,民警不懂得物业是服务者,他自己也一直以为自己是人民的统治者。
2017-10-12 09:4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