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投诉如何才能看到一份与雨花五金机电大市场全体业主相关的协议的时候,洞井街道曾回复:
目前,根据投诉人本人出示的房产证及其附属的土地使用证所明确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其投诉的地块没有在市场公共物业范围的土地红线范围内,市规划局在社区、业委会参加的项目协调会上己经明确,该地块与投诉人无任何关系,业委会和相关业主都在相关会议上说明了此问题。该地块是市场a区附四栋相邻的土地,土地权属单位有市政府依法摘牌交地的土地权证。因市场自来水改造项目占用该地块,涉及土地权属单位要求占用场地的自来水公司和部分业主腃地,为此,业委会与相关单位和业主协调腾地与土地权属单位达成工作协议,此事不存在与投诉人和其他无利害利益关系业主“息息相关”的问题。更没侵犯任何业主的合法权益,市规划局也明确回复投诉人。且该投诉人不属于与该协议内容涉及范围的有关人员,其提出的诉求没有合法依据,上级部门不予支持,社区和业委会也不能违法接受其要求。
对于洞井街道的回复,有几点疑问希望能够获得解答或者见面了解详细情况与相关材料。
1、回复称,根据投诉人本人出示的房产证及其附属的土地使用证所明确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其投诉的地块没有在市场公共物业范围的土地红线范围内,这里面有提到市场公共物业范围的土地红线,希望能看下街道关于所谓机电市场土地红线的详细资料,还有停车场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及与合同配套的用地红线,不是宗地图,是用地红线图,还有规划图,每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会有配套的土地出让合同、用地红线图、规划图,没有经过规划是不能下发国土证的。
2、洞井街道称,此事不存在与投诉人和其他无利害利益关系业主“息息相关”的问题,但是据我们业主调查取证的情况显示,雨花五金机电大市场自2004年先建成a.b.c三个区后,此三个区再无任何规划调整的情况,而停车场地块位于a区东北角,规划中显示为机电市场配套的公共停车场、垃圾站、公共厕所,在规划局下发正式的规划调整法律文书之前,这块地理所应当与机电市场全体业主有关。而业委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对外签协议的,并不是代表a区部分业主,即使是街道口中所言的相关业主,特别是a区附4栋(原附2栋)业主,亦未有任何人见过那份协议。
3,如果洞井街道认为需要a区附4栋业主一起前往街道,才能查看协议相关内容,这个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他们也很想知道协议的具体内容,希望街道与社区、业委会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回避问题,行政不作为,该给业主知晓的事情如实告知业主,如果业主认为知情权被严重侵犯,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行使权利的,只是考虑打官司对于稳定和谐有一定负面影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使用。
网友“dgfhh84588”:
雨花区洞井街道已收到您的来信,就您所反映的相关事项,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来信后,歇马亭社区第一时间跟您取得联系,并进行当面沟通,针对您提出的《再次希望洞井街道、歇马亭社区、业委会对业主公开与业主权益相关的重要协议》的问题,进行以下回复:社区了解到您的诉求为要求业委会公开与新锦汕公司的相关协议。目前,业委会的意见为因不涉及侵害业主利益的协议可以不予公开。建议您向相关部门申请查看那份协议并获取该协议。
特此回复。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