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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星沙松雅轩莲花物业不作为,电梯维保不到位

2018-5-12 17:22:28发布42次查看
星沙松雅轩莲花物业不作为,电梯维保不到位,经常出现关人,掉层现象;私自将小区地面车位圈起来,不让业主停车,业主的车按小时收费,不交费就不让出门,并且随意制定停车费标准,保安气焰嚣张,语气粗痞,无奈之下,我们业主只好集体维权,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网友“木易轩”: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提到的小区停车收费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1、根据《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县发改〔2017〕167号)文件,网友“木易轩”:
您好!
您于2017年12月13日关于星沙松雅轩电梯维保不到位的留言,我们已阅办,关于您留言中提到的电梯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该小区共有在用电梯6台,年检有效期至2018年10月。经现场检查,维保情况正常,检察人员当场责令物管部门加强对电梯监督,强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责令维保单位加强巡查,及时发现电梯问题并解决,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现场检查电梯运行正常。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0731-8403475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12月15日
网友“木易轩”:
您好,来信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小区电梯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质监局查询,该小区电梯年检于2017年11月到期,物业公司已于2017年12月5日向质监局申报年检,质监局根据工作进度会于2017年12月15日到该小区对电梯质量进行检测,同时我局也会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电梯的日常监管及巡查。
关于停车收费问题,我局已到县发改局物价科咨询,物价科表示,目前收费问题已经市场化,不需要到物价部门进行审批,只需备案,且物业需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经查,该项目已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且收费标准也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暂未发现物业有按小时停车收费的情况。
关于物业工作人员态度嚣张的问题,我局将督促物业公司一定做好小区内的服务工作,并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84013200)。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12月15日
2017-12-12 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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