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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黑石铺街道和社区阻碍保利花园建立业委会

2018-5-12 14:15:48发布29次查看
关于要求依法确认保利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有效的请示
尊敬的各级领导:
保利花园小区是一个拥有2597户居民的大社区,自小区居民入住以来,垃圾站问题、孩子就近入学问题、小区治安问题等严重困扰着居民的生活,降低了小区居民的幸福指数。鉴于此,2017年中,小区业主进行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本次选举是在黑石铺街道和黑石铺社区的指导和支持下,在筹委会全体成员以及广大业主的积极参与之下完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要求,已经达到了投票人数和面积的双过半,符合国家和地方各级关于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但是黑石铺街道和黑石铺社区一直以各种理由阻碍小区建立业委会,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现将有关问题反映如下,请求解决:
1、本次业主大会符合“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的规定,因此可以确认本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完全是合法的。【引自“(《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二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2、本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共有 1475 户业主投票,占总投票数 2548 的 57.9% (注:《议事规则》规定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投票面积 143981 平米,占总面积的 50.8% ,完全符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规定。【引自“(《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九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3、关于社区部分人士传达要求所谓必须要有5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获得总人数和总面积一半以上业主的赞成票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经过仔细研究认为,于理于法无据。于法的层面: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小区自治组织(有银行账户和公章),后者只是一个个体身份(在经过授权的前提下才能代表业主委员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基本原则,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级的书面文件要求候选人当选必须双过半;于理的层面:本小区总共有2597户,假设全部的业主都有意愿并参与投票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于是差额选举(本次是11选7),同时每张选票选1-7个人都被视为有效投票,我们假定2597户每户都是按照从1-11的候选人依次轮流只选一个人,那就是2597/11=236,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业主都有主观愿望成立业委会同时积极参与投票,每名候选人获得的票数是236票,按照社区的传达要求,业委会无法成立;同样譬如2597户按照1-11依次轮流只选2人、3人、4人等,都可以得出无法达到社区的所谓要求,通过基本的数学常识排列组合,上述的假设和举例并不是极端的情况,实际上有很大的几率在所有业主都投出有效票的情况下,业委会都无法成立,我们想这肯定也不是立法的初衷,更与国务院、住建部和省市政府鼓励并支持全国的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原则背道而驰。
4、本次业主大会另外一个议题是《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的修改,获得了 1457 票的赞成,按照有关规定这两个文件通过并生效是毋庸置疑的。修改的《议事规则》第 六 条: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社区表示由于此次修改的《议事规则》是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同步进行,因此不能采用此条款。社区的此种说法,第一,于法无据,即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议事规则》不能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同步进行;第二,于情理说不过去,二者同步进行应当更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不损害任何业主的利益和意志;第三,根据合同法、物权法、民法等诸多法律规定,哪怕《议事规则》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之后制定,只要其认可业委会的选举,那么这种追认同样是产生法律效力的。因此,《议事规则》与业委会选举同步进行,丝毫不影响业委会选举的有效性。社区、街道死扣这细枝末节的事情,不从根本上去理解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一种机械思维的表现。退一万步,即便我们认可此说法还有一定的道理。那假设立即组织业主重新投票选举业委会,那就一定是可以参照此项条款的规定来进行的,这相当于把一个同样的事情推倒重复再做一遍,这难道是社区和街道办的初衷吗?如此折腾一番有何意义?
对于一个2597户的大社区,可知道组织一次选举是多么大的成本?!筹委会中的业主代表为此组织了将近半年,小区很多的志愿者要么顶着烈日、要么迎着暴雨,奋战了一个月,不少外地的业主专程赶回来参与投票,更多的业主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地给予支持!难道所有的这一切,都可以视而不见吗?!
保利花园小区的业主费尽千辛万苦组建业委会,目的是让我们的小区更加和谐,不是给社会添乱,不是给政府增加麻烦。而社区和街道办却反其道而行之,对保利花园业委会的成立百般刁难,处处设阻、有意设阻,让我们心寒!让我们不可理喻!
综合以上,我们诚挚地请求区长协调处理此事,确认保利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有效,并尽快完成备案。我们相信,一个美丽和谐宜居的小区,同样是可以给街道办和社区增光添彩的。反之,一个管理混乱业主权益无法保障的小区很可能只能是街道和社区的负资产。
长沙市天心区保利花园业主
2017年7月3日
第一次成立业委会非常顺利,没有任何设卡的问题,但为什么成立不到一年就解散了?因为前业委会不做为,只为地产办事,未经公示便私下与物业续签了五年的合同,把我们这些业主当傻瓜来玩弄,这哪是业委会,简直是地产的走狗!现在业主想公平选举出为大家办事的业委会,遭到社区的层层阻碍,只能说这里面黑幕重重,相关负责人工作有失职嫌疑!衷心希望政府领导能听到老百姓的呼声,为百姓主持公道,不要让这些“丁义珍”式的官员坏了政府清廉的名声,让“孙连城”式的官员寒了百姓的心。
2017-07-04 1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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