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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星沙镇拆迁户想买房怎么抢得到咯

2018-5-10 9:10:15发布55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长沙县星沙镇居民,今年我家因地铁拆迁了,现在补偿款也到了,星沙的购房卷也拿了,可以,我们这些拆迁户却要去每个楼盘问,有房买吗?要交认筹金吗?收购房卷吗等等。为什么市区拆迁了有指定安置用房买,而长沙县却没有,现在开盘的几家楼盘,真的只能用一个“抢”字来说,我们这里认筹,那里认筹,终究摇号没摇到,买不了房,现在租在外面住,我们只想拆迁了有保障住房住,有房买,能兑购房卷,而不是去住保局兑换,时间要六个月,太长了,我们拆迁能拆多少钱,到处交认筹金,钱一下就没有了,最后房子没买成,依旧租房子住,希望领导能关注下我们这些急需要住房的人,真的跑的太多了,抢不到房。
最后祝领导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我县正在研究制定针对拆迁群众的团购商品房政策,请您耐心等待。
长沙市实施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即长住建发[2017]151号文件),因通知及细则未考虑到集体土地拆迁户购房问题,一部分被拆迁户按现行政策不能购买商品房,导致其货币补贴凭证不能兑现的情况确实存在。根据2017年10月11日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及2017年10月17日县政府关于黄兴片区工作调度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局在征求各相关部门及镇(街)意见后,于10月30日向市住建委报告《关于被征地农民购房操作流程等问题的建议》,经市住建委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并报请委领导审批,同意我县被征地拆迁群众购买普通商品房购房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县政府自行制定相关规程并执行。2017年11月13日县政府组织县住保局、县国土局、县征地办、县拆迁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黄花镇、黄兴镇、榔梨街道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我县被拆迁群众购买商品房购房资格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汇总与会各单位的意见,拟定了相关操作规程,11月29日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唐宪伟再次组织县住保局、县征地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拟定的操作规程作进一步研究。现已征得各相关部门同意,拟定操作规程报县政府,待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即可参照实施,以解决此类问题。
  2017年12月27日
2017-12-19 12: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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