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区域内,东一路至东xx路建议以城市命名路线,彰显长沙城市规划的国际视野!
东一路,青岛路
东二路,宿迁路
东三路,桐城路
东四路,惠州大道
东五路,湛江路
东六路,中山大道
东七路,黄冈路
东九路,泰州路
东十路,台北路
东十一路,高雄路
东十二路,重庆路
东十三路,苏州路
另转芙蓉区:
纬二路,金华路
数字编号多好,一目了然
其一,道路一经命名,就是作为房产登记、居民身份登记、企业注册等的惟一依据,需要保持稳定。如果轻易更换,既造成使用的混乱,又增加大量行政成本。其二,使用国内其他城市名称为道路命名,与当地没有任何联系。是不是命名纽约路、巴黎路就更有国际视野?
chenhua5186:
您好!您向红网信箱反映《长沙县道路命名》信件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长沙县道路命名及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道路命名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道路命名的依据和基本程序
目前道路命名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此外,2008年,长沙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规定》(长县政办发〔2008〕5号)文件,2013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剑飞以第123号市长令发布的《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
县地名委员会由县政府办、规建、国土、交通、公安、城管、民政等成员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全县所有道路命名,均由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体商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发文批复。
二、对社会经济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第六条第二款有此条明文规定。您建议中所提及的需要重新更名的路名,均是星沙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名称,且都已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作为规范道路名称使用,已经为群众、企业所广泛接受、了解和使用,沿路所涉群众和企业众多。如果对这些道路重新命名,将造成城市管理上的混乱,给群众和企业带来使用上的极大不便,更换地名标识和房产权证、户口本等将增加大量行政成本,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和群众生活。因此,我们应该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保持道路命名的相对稳定。
三、东一路至东七路、东九路至东十一路命名的情况。
星沙城区东一路至东七路、东九路至东十一路的命名(十二路、十三路暂未修建和命名),是参考国外和外地依方位和序数的命名方法。广州市因新建道路多,导致不少市民晕头转向,市人大代表建议新建城区推广道路数字命名,并被相关部门采纳。济南市也采用了类似方法。道路按序数命名,一方面,确定名称程序简便,指位清晰,易记、好找,方便市民和游客出行,在城市管理方面体现了一定的优势;但另一方面,这种命名缺乏文化底蕴,不能反映出本地的历史文化特征。所以这种命名方法自出现之时起就褒贬不一。今后,在道路命名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力争命名反映长沙县历史文化特征。
再次诚挚感谢您的来信!
2018年3月1日
2018-02-23 22:47:43
